等级保护四级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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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物理环境
1.1 物理位置选择
本项要求具体如下:
a)机房所处的场地需位于具备抗震、抗风及防雨功能的建筑物之中;
b)机房选址应避开建筑物的最高层或地下空间,若确需设置于此类区域,则必须强化防水与防潮处理措施。
1.2 物理访问控制
本项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a)机房的出入口需安装电子门禁装置,用以管控、识别并记录进入人员的信息;
b)关键区域应设置第二层级的电子门禁系统,实现对进入人员的管控、识别及记录功能。
1.3 防盗窃和防破坏
本项规定涵盖以下内容:
a)需对设备及其关键组件实施稳固安装,并配置显著且难以移除的标识;
b)通信线路应布置于隐蔽且安全的位置;
c)应配置机房防盗报警装置,或安排专人负责的视频监控系统。
1.防雷击措施与防护
本项要求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a)各类机柜、设施及设备等必须通过接地系统实现安全接地;
b)应实施相应措施以防范感应雷的危害,如安装防雷保安器或过压保护装置等。
1.防火机制设计与实现
本项要求具体如下:
a)机房需配备具备自动探测火情、自动发出警报以及自动实施灭火功能的消防系统;
b)机房及其相关的工作区域与辅助用房应使用符合防火等级标准的建筑材料;
c)应对机房内部区域实施分区管理,并在各区域之间配置有效的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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