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成本核算(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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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 原材料采用移动平均价核算;产成品采用计划(标准)成本核算;
在生产控制环节中使用Make to Stock方式进行安排,在产成品或半成品的成本费用方面,则是由相应的生产订单记录来进行归集核算。
因为生产周期较短,在SAP系统中通常不计算在制品成本;对于月末未完成转出的生产订单仍存在的未处理生产成本,则暂时记入在制品科目。待该生产订单于次月关闭时,在系统中会自动将该科目金额转回至原成本核算位置
成本核算所需要的数据:
· 物料主数据
为了核算产品成本中所涉及的原材料消耗情况,则需维护原材料主数据中的会计视图与成本视图。因为原材料计价采用的是移动平均法,在产品成本计算中涉及的实际物料消耗价值是基于原材料主数据会计视图中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计算的,并同时用于评估产成品的标准成本。在确定原材料存货类别时,则依据原始材料主数据会计视图中Valuation Class 后台设定的对应关系来确定。
· 工作中心
工作中心整合了生产订单及产品的所需作业类型与其相关成本中心之间的关联关系。每个工作中心的最大支持数量为不同种类的作业类型不超过6种。
工厂中成本中心、工作中心和作业类型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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